目前, 我国能源的产量仅次于美国、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,但单位能源产值却比许多国家低很多。据介绍,我国GDP中每万美元产值的能耗大约为德国的3倍,法国的2.5倍。在能源消耗中,工业消耗的能源占第一位,但在这方面能源的利用率却是相当低。由于能源利用率低,工业生产所消耗的能源中有一半以上白白地排放到大气或水中。如果能将排放的废热加以合理利用,不但可大大减少煤、油、燃气等一次能源的消耗,也可减轻对环境的污染。其中,废热的回收利用,是节约能源极其重要的措施。废热回收利用的具体方法和装置很多,如余热锅炉、热电合供、间壁式换热等。近年来,应用热管元件组成的热交换器回收余热效果显著。
其次,石化行业节能先进与落后的企业之间的能效水平差距较大,需要包括高效换热器等先进节能技术和设备的助力,来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。
2014年9月,我国政府发布《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》,要求研究确定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先进水平,制定“领跑者”能效标准,明确实施时限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《方案》发布后就启动了相关工作,经过深入摸底调研,最终形成了首次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名单。2012年,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效领跑者发布制度建立。合成氨、甲醇、磷酸二铵、硫酸、电石、烧碱、聚氯乙烯、纯碱、黄磷和轮胎等重点领域的成功经验,带动了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向前迈出新的一步。
通过对比分析,行业平均能效水平与领跑者的差距普遍在10%~30%,差距最大的行业超过40%;落后者与领跑者的差距则在50%,差距最大的行业达到120%,即同样生产一吨产品,落后企业消耗的能源是领跑者的2.2倍。这充分说明行业节能潜力之巨大,以及节能任务之艰巨。
为完成既定的节能目标,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鼓励政策,助力全行业能效的提升,其中包括针对节能项目、节能产品、节能技术、重点用能单位、节能服务公司等五方面的激励政策。
记者了解到,其中针对节能项目,国家提供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,财政激励资金和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以支持。在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“能量系统优化”选项中,就包括了炼油、乙烯、化工等行业企业的高效换热系统改造;在“锅炉(窑炉)改造”的选项中,包括了以高效节能锅炉替代低效锅炉等节能改造。